系统真空试验检验批验收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系统真空试验检验批验收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一、填写依据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
二、检验批划分
按设备类型、系统类别划分检验批。
8.2主控项目
8.2.1 制冷机组及附属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冷(热)设备、制冷附属设备产品性能和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验报告。
2 设备的混凝土基础应进行质量交接验收,且应验收合格。
3 设备安装的位置、标高和管口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采用地脚螺栓固定的制冷设备或附属设备,垫铁的放置位置应正确,接触应紧密,每组垫铁不应超过3块;螺栓应紧固,并应采取防松动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核对设备型号、规格;查阅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8.2.2 制冷剂管道系统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要求进行强度、气密性及真空试验,且应试验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旁站、查阅试验记录。
8.2.6 组装式的制冷机组和现场充注制冷剂的机组,应进行系统管路吹污、气密性试验、真空试验和充注制冷剂检漏试验,技术数据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和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旁站观察,查阅试验及试运行记录。
8.2.7 蒸汽压缩式制冷系统管道、管件和阀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制冷系统的管道、管件和阀门的类别、材质、管径、壁厚及工作压力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验报告。
2 法兰、螺纹等处的密封材料应与管内的介质性能相适应。
3 制冷循环系统的液管不得向上装成"Ω"形;除特殊回油管外,气管不得向下装成"ひ"形;液体支管引出时,必须从干管底部或侧面接出;气体支管引出时,应从干管顶部或侧面接出;有两根以上的支管从干管引出时,连接部位应错开,间距不应小于2倍支管直径,且不应小于200mm。
4 管道与机组连接应在管道吹扫、清洁合格后进行。与机组连接的管路上应按设计要求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安装过滤器、阀门、部件、仪表等,位置应正确、排列应规整;管道应设独立的支吊架;压力表距阀门位置不宜小于200mm。
5 制冷设备与附属设备之间制冷剂管道的连接,制冷剂管道坡度、坡向应符合设计及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8.2.7的规定。
6 制冷系统投入运行前,应对安全阀进行调试校核,开启和回座压力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
7 系统多余的制冷剂不得向大气直接排放,应采用回收装置进行回收。
检查数量:按I方案。
检查方法:核查合格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查阅测量、调试校核记录。
8.2.11 吸收式制冷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吸收式制冷机组的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吸收式机组安装后,设备内部应冲洗干净。
3 机组的真空试验应合格。
4 直燃型吸收式制冷机组排烟管的出口应设置防雨帽、防风罩和避雷针,燃油油箱上不得采用玻璃管式油位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旁站、观察、查阅产品性能检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8.3一般项目
8.3.1 制冷(热)机组与附属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与附属设备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1的规定。
2 整体组合式制冷机组机身纵、横向水平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当采用垫铁调整机组水平度时,应接触紧密并相对固定。
3 附属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水平度或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1‰。
4 制冷设备或制冷附属设备基(机)座下减振器的安装位置应与设备重心相匹配,各个减振器的压缩量应均匀一致,且偏差不应大于2mm。
5 采用弹性减振器的制冷机组,应设置防止机组运行时水平位移的定位装置。
6 冷热源与辅助设备的安装位置应满足设备操作及维修的空间要求,四周应有排水设施。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水准仪、经纬仪、拉线和尺量检查,查阅安装记录。
8.3.2 模块式冷水机组单元多台并联组合时,接口应牢固、严密不漏,外观应平整完好,目测无扭曲。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8.3.4 制冷剂系统阀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制冷剂阀门安装前应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强度试验压力应为阀门公称压力的1.5倍,时间不得少于5min;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阀门公称压力的1.1倍,持续时间30s不漏为合格。
2 阀体应清洁干燥、不得有锈蚀,安装位置、方向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水平管道上阀门的手柄不应向下,垂直管道上阀门的手柄应便于操作。
4 自控阀门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电磁阀、调节阀、热力膨胀阀、升降式止回阀等的阀头均应向上;热力膨胀阀的安装位置应高于感温包,感温包应装在蒸发器出口处的回气管上,与管道应接触良好、绑扎紧密。
5 安全阀应垂直安装在便于检修的位置,排气管的出口应朝向安全地带,排液管应装在泄水管上。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旁站或查阅试验记录。
8.3.9 吸收式制冷机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第8.3.l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吸收式分体机组运至施工现场后,应及时运入机房进行组装,并应清洗、抽真空。
2 机组的真空泵到达指定安装位置后,应进行找正、找平。抽气连接管应采用直径与真空泵进口直径相同的金属管,当采用橡胶管时,应采用真空用的胶管,并应对管接头处采取密封措施。
3 机组的屏蔽泵到达指定安装位置后,应进行找正、找平,电线接头处应采取防水密封措施。
4 机组的水平度允许偏差应为2‰。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查阅泵安装和真空测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