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混凝土垫层和陶粒混凝土垫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填写范例——
水泥混凝土垫层和陶粒混凝土垫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填写说明——
【规范名称及编号】《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10)
【条文摘录】
摘录一:
3.0.2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每一层次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三层(不足三层按三层计)划分检验批;
2 每检验批应以各子分部工程的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所划分的分项工程按自然间(或标准间)检验,抽查数量应随机检验不应少于3间;不足3间,应全数检查;其中走廊(过道)应以10延长米为1间,工业厂房(按单跨计)、礼堂、门厅应以两个轴线为1间计算;
3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每检验批抽查数量应按其房间总数随机检验不应少于4间,不足4间,应全数检查。
3.0.22 建筑地面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的主控项目,应达到本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认定为合格;一般项目80%以上的检查点(处)符合本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其他检查点(处)不得有明显影响使用,且最大偏差值不超过允许偏差值的50%为合格。凡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处理。
4.1.7 基层的标高、坡度、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层表面应平整,其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1.7的规定。
摘录二:
4.8 水泥混凝土垫层和陶粒混凝土垫层
4.8.1 水泥混凝土垫层和陶粒混凝土垫层铺设在基土上。当气温长期处于0℃以下,设计无要求时,垫层应设置缩缝,缝的位置、嵌缝做法等应与面层伸、缩缝相一致,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0.16条的规定。
4.8.2 水泥混凝土垫层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陶粒混凝土垫层的厚度不应小于80mm。
4.8.3 垫层铺设前,当为水泥类基层时,其下一层表面应湿润。
4.8.4 室内地面的水泥混凝土垫层和陶粒混凝土垫层,应设置纵向缩缝和横向缩缝;纵向缩缝、横向缩缝的间距均不得大于6m。
4.8.5 垫层的纵向缩缝应做平头缝或加肋板平头缝。当垫层厚度大于150mm时,可做企口缝。横向缩缝应做假缝。平头缝和企口缝的缝间不得放置隔离材料,浇筑时应互相紧贴。企口缝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假缝宽度为5mm~20mm,深度为垫层厚度的1/3,填缝材料应与地面变形缝的填缝材料相一致。
4.8.6 工业厂房、礼堂、门厅等大面积水泥混凝土、陶粒混凝土垫层应分区段浇筑。分区段应结合变形缝位置、不同类型的建筑地面连接处和设备基础的位置进行划分,并应与设置的纵向、横向缩缝的间距相一致。
4.8.7 水泥混凝土、陶粒混凝土施工质量检验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的有关规定。
Ⅰ 主控项目
4.8.8 水泥混凝土垫层和陶粒混凝土垫层采用的粗骨料,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垫层厚度的2/3,含泥量不应大于3%;砂为中粗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3%。陶粒中粒径小于5mm的颗粒含量应小于10%;粉煤灰陶粒中大于15mm的颗粒含量不应大于5%;陶粒中不得混夹杂物或粘土块。陶粒应优先选用粉煤灰陶粒、页岩陶粒等。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
4.8.9 水泥混凝土和陶粒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陶粒混凝土的密度应在800kg/m3~1400kg/m3之间。
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试验报告和强度等级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配合比试验报告按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强度等级检测报告按本规范第3.0.19条的规定检查。
Ⅱ 一般项目
4.8.10 水泥混凝土垫层和陶粒混凝土垫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1.7的规定。
检验方法:按本规范表4.1.7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0.21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2条的规定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