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名称及编号】《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
【条文摘录】
摘录一:
3.0.14 屋画工程各分项工程宜按屋面面积每500m2~10OO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应按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应按本规范第4~8章的规定执行。
摘录二:
5.1.9保温与隔热工程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应按屋面面积每10Om2抽查1处,每处应为10m2,且不得少于3处。
摘录三:
5.5 现浇泡沫混凝土保温层
5.5.1 在浇筑泡沫混凝土前,应将基层上的杂物和油污清理干净;基层应浇水湿润,但不得有积水。
5.5.2 保温层施工前应对设备进行调试,并应制备试样进行泡沫混凝土的性能检测。
5.5.3 泡沫混凝土的配合比应准确计量,制备好的泡沫加入水泥料浆中应搅拌均匀。
5.5.4 浇筑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泡沫混凝土的湿密度。
Ⅰ 主控项目
5.5.5 现浇泡沫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质量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计量措施。
5.5.6 现浇泡沫混凝士保温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正负偏差应为5%,且不得大于5mm。
检验方法:钢针插入和尺量检查。
5.5.7 屋而热桥部位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Ⅱ 一般项目
5.5.8 现浇泡沫混凝土应分层施工,粘结应牢周,表面应平整,找坡应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5.9 现浇泡沫混凝土不得有贯通性裂缝,以及疏松、起砂、起皮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5.10 现浇泡沫混凝土保温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为5mm。
检验方法:2m 靠尺和塞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