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和砂石地基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砂和砂石地基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6.3 砂和砂石地基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
一、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的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每300m2不应少于1点,超过3000m2以上部分每500m2不应少于1点,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长米应有1点。
二、 对水泥土搅拌桩地基、高压旋喷地基、砂石桩复合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经加固处理后,其承载力应采用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数量为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每个单体建筑不应少于3处。对有粘结强度的复合地基增强体应进行单桩静载荷试验,数量为总桩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三、 建筑地基工程检验批划分及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复合地基工程按照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每500m2~1000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检查数量每批不少于3点;
2 有粘结强度复合地基增强体按照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每300根桩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300根桩,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至少应抽检20%,且每批不少于3根。
主 控 项 目
6.3.1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试验报告,检测方法应符合《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6.1.6条规定。
6.3.2 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规定。砂和砂石应级配良好,不得含有植物残体、垃圾等杂质。当使用粉细砂或石粉时,应掺入不少于总重量30%的碎石或卵石。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0mm。
检查方法:检查试验报告,观察检查拌合时的体积比或重量比。
6.3.3 砂和砂石地基的质量验收必须分层进行,每层压实系数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采用"环刀法"、"灌砂法"、"灌水法"取样测试密度或采用"贯入法"测定"贯入度"。检查试验报告。
一 般 项 目
6.3.4 砂石料有机质含量不大于5%。
检查方法:现场取样送试,试验室焙烧确定,检查试验报告。
6.3.5 砂、石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含泥量不大于5%。
检查方法:试验室水洗法确定,检查砂子、石子试验报告。
6.3.6 石料粒径不大于50mm。
检查方法:试验室筛分法确定,检查石子试验报告。
6.3.7 含水量偏差不大于±2%,与最优含水量比较。
检查方法:试验室烘干法确定,检查试验报告。
6.3.8 分层厚度与设计相比,允许偏差为±50mm。
检查方法:用水准仪测量或尺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