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夯地基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填写范例
强夯地基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填写说明
6.6 强夯地基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
一、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的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每300m2不应少于1点,超过3000m2以上部分每500m2不应少于1点,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长米应有1点。
二、 对水泥土搅拌桩地基、高压旋喷地基、砂石桩复合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经加固处理后,其承载力应采用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数量为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每个单体建筑不应少于3处。对有粘结强度的复合地基增强体应进行单桩静载荷试验,数量为总桩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三、 建筑地基工程检验批划分及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复合地基工程按照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每500m2~1000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检查数量每批不少于3点;
2 有粘结强度复合地基增强体按照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每300根桩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300根桩,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至少应抽检20%,且每批不少于3根。
主 控 项 目
6.6.1 经强夯处理后,地基土的强度和变形指标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按设计指定方法检测,检查试验报告。
6.6.2 压实系数和密度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被夯地基的压实系数和密度实验报告。对于碎石和砂土地基间歇时间至少为7d~14d;粉土和黏性土地基间歇时间至少为14d~28d。
6.6.3 地基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结合当地经验采用静载荷试验、原位测试法和室内土工试验。对于一般工程应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检验;对于重要的工程应做现场载荷试验。
检查方法:检查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6.1.6条规定。
一 般 项 目
6.6.4 夯锤落距允许偏差为±300mm。现场试夯,按夯击能确定的夯锤落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钢索设标志,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6.6.5 夯锤重应符合设计要求。称量与设计锤重比较,允许偏差±100kg。
检查方法:检查设备说明书。
6.6.6 夯击遍数、击数、顺序应根据地基土的性质按设计要求确定。
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6.6.7 夯点间距的允许偏差±500mm,应符合施工技术参数要求和《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的规定。
检查方法:用钢尺量测。
6.6.8 夯击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地基处理范围应大于建筑物基础范围。超出基础外边缘的宽度宜为设计处理深度的1/2至1/3,并不小于3m。
检查方法:用钢尺量测。
6.6.9 前后两遍间歇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6.6.10 最后两击平均夯沉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用水准仪测量,与设计要求比较。
6.6.11 满夯后场地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100mm。
检查方法:用水准仪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