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管灌注桩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沉管灌注桩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7.7 沉管灌注桩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
一、 建筑基础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筋扩展基础工程按变形缝、施工段划分,同时不超过250m3砌体为一个检验批;
2 钢筋混凝土扩展基础及筏形与箱形基础工程按结构缝、施工段划分;
3 混凝土预制桩、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干作业成孔混凝土灌注桩、长螺旋钻孔压灌混凝土桩、钢桩工程、锚杆静压桩基础工程,按同一规格、相同材料、相同施工工艺的基桩,每300根桩划分为一个验收批,不足300根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也可按工程的变形缝划分;
4 岩石锚杆基础工程按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每100根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根的也应划分一个检验批;
5 沉井与沉箱工程按每座沉井、沉箱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二、 建筑基础工程检验批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预制桩主控项目全数检查,一般项目抽检20%,且不应少于5处;钢筋骨架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均按钢筋笼的规格抽检10%,不少于10根;
2 混凝土灌注桩主控项目全数检查;钢筋笼主控项目全数检查,一般项目抽检20%,且不应少于5处。
主 控 项 目
7.7.1 桩长只深不浅,不小于设计值。
检查方法:测钻杆。
7.7.2 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桩体质量检验,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的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检测报告。
7.7.3 混凝体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强度试件的留置数量,每灌注50m3或每个浇筑台班不得少于一组,每组三件,不足50m3也应留置一组试件。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方法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的有关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混凝土强度报告或钻芯取样送检。
7.7.4 工程桩必须进行承载力检验,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单桩承载力检测方法应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7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基桩检测报告。
一 般 项 目
7.7.5 桩径不小于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采用"井径仪"或钢尺量。
7.7.6 混凝土坍落度允许值干施工为30mm~50mm。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不少于4次。
检查方法:用坍落度仪检查。
7.7.7 垂直度偏差小于1%桩长。
检查方法:用经纬仪或线垂检查。
7.7.8 桩位偏差符合本标准表7.7.12的规定。
检查方法:拉线尺量检查。
7.7.9 拔管速度:1.2m/min~1.5m/min;
检查方法:用秒表量测或检查施工记录。
7.7.10 桩顶标高宜比设计标高高出300mm~500mm。灌注桩顶剔除浮浆层及劣质桩体后允许偏差值为+30mm,-50mm。
检查方法:水准仪测量检查。
7.7.11 钢筋笼标高的偏差不超过100mm。
检查方法:用水准仪测定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