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钢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成品钢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7.8 钢桩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
一、 建筑基础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筋扩展基础工程按变形缝、施工段划分,同时不超过250m3砌体为一个检验批;
2 钢筋混凝土扩展基础及筏形与箱形基础工程按结构缝、施工段划分;
3 混凝土预制桩、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干作业成孔混凝土灌注桩、长螺旋钻孔压灌混凝土桩、钢桩工程、锚杆静压桩基础工程,按同一规格、相同材料、相同施工工艺的基桩,每300根桩划分为一个验收批,不足300根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也可按工程的变形缝划分;
4 岩石锚杆基础工程按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每100根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根的也应划分一个检验批;
5 沉井与沉箱工程按每座沉井、沉箱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二、 建筑基础工程检验批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预制桩主控项目全数检查,一般项目抽检20%,且不应少于5处;钢筋骨架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均按钢筋笼的规格抽检10%,不少于10根;
2 混凝土灌注桩主控项目全数检查;钢筋笼主控项目全数检查,一般项目抽检20%,且不应少于5处。
主 控 项 目
7.8.1 钢桩外径或断面尺寸符合要求,桩端允许偏差±0.5%D,桩身允许偏差1%D,D为外径或边长。
检查方法:钢尺测量。
7.8.2 弯曲矢高允许偏差小于1‰桩长。
检查方法:钢尺量测。
7.8.3 工程桩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单桩承载力检测方法及检测数量应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的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基桩检测报告。
一 般 项 目
7.8.4 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本标准表7.8.14-2的规定。
检查方法:钢尺量测。
7.8.5 长度允许偏差为±10mm。
检查方法:用钢尺测量。
7.8.6 端部平整度允许偏差不大于2mm,H型桩≤1mm。
检查方法:用水平尺量测。
7.8.7 钢桩的方正度的偏差:
h>300mm T+T′≤8mm
h<300mm T+T′≤6mm
检查方法:用钢尺测量。
7.8.8 端部平面与桩中心线的倾斜值允许偏差不大于2mm。
检查方法:用水平尺检查。
7.8.9 电焊接桩焊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上下节端部错口,外径≥700mm时,允许偏差不大于3mm;外径小于700mm时,允许偏差不大于2mm;H型钢桩不大于1mm;
2 焊缝咬边深度不大于0.5mm;焊缝加强层高度和焊缝加强层宽度不大于2mm;焊缝外观质量应无气孔、无焊瘤、无裂缝;除常规检查外,电焊接桩的接头应抽10%做探伤检查。焊缝质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电焊条牌号应符合设计要求,焊条应经过烘培后使用。
检查方法:观察、焊缝测量仪量测;检查电焊条产品合格证及烘培记录;检查焊工证和焊缝探伤检查报告。
7.8.10 电焊结束后停歇时间应大于1min。
检查方法:秒表测定。
7.8.11 接桩时,节点弯曲矢高小于1/1000L(L为两节桩长)。
检查方法:钢尺测量。
7.8.12 桩顶标高允许偏差为±50mm。
检查方法:水准仪测量。
7.8.13 锤击沉桩时停锤标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用钢尺量或检查沉桩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