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杆静力压桩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锚杆静力压桩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7.9 锚杆静压桩基础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
一、 建筑基础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筋扩展基础工程按变形缝、施工段划分,同时不超过250m3砌体为一个检验批;
2 钢筋混凝土扩展基础及筏形与箱形基础工程按结构缝、施工段划分;
3 混凝土预制桩、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干作业成孔混凝土灌注桩、长螺旋钻孔压灌混凝土桩、钢桩工程、锚杆静压桩基础工程,按同一规格、相同材料、相同施工工艺的基桩,每300根桩划分为一个验收批,不足300根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也可按工程的变形缝划分;
4 岩石锚杆基础工程按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每100根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根的也应划分一个检验批;
5 沉井与沉箱工程按每座沉井、沉箱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二、 建筑基础工程检验批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预制桩主控项目全数检查,一般项目抽检20%,且不应少于5处;钢筋骨架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均按钢筋笼的规格抽检10%,不少于10根;
2 混凝土灌注桩主控项目全数检查;钢筋笼主控项目全数检查,一般项目抽检20%,且不应少于5处。
主 控 项 目
7.9.1 静压桩前,必须进行桩身验收,桩身完整性,强度必须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质量有怀疑时,可采用钻芯取样检测。
7.9.2 工程桩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单桩承载力检测方法及检测数量应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的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基桩检测报告。
一 般 项 目
7.9.3 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7.9.11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检查方法:用全站仪和钢尺量测。
7.9.4 成品桩质量各项指标的允许偏差及允许值应符合表7.9.11的规定。
检查方法:外观直观检查;外型尺寸钢尺量测检查;桩顶平整度水平尺测量;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检查产品合格证,质量有怀疑时可采用钻芯取样检测。
7.9.5 硫磺胶泥质量(半成品)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半成品每100kg做一组试件。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或抽样送检。
7.9.6 接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上下节端部错口不大于3mm(桩外径≥700mm)和2mm(桩外径<700mm),焊缝咬边深度不大于0.5mm,焊缝加强层宽度,高度不大于2mm;焊缝应无气孔,焊瘤、及裂缝;焊缝探伤检验符合要求;
2 电焊结束后的停歇时间应大于1min后方可沉桩;硫磺胶泥浇筑时间小于2min,浇筑后停歇时间应大于7min后方可沉桩;硫磺胶泥接桩适用于软土层,不得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7度以上的地区,不得用于抗拔桩和承受水平力为主的桩;
3 接桩时上下节平面偏差应小于10mm,节点弯曲失高应小于1/1000L(L为两节桩长);
4 焊接作业区环境温度低于0℃时,应将构件焊接区各方向大于或等于2倍钢板厚度且不小于100mm范围内的母材,加热到20℃以上时方可施焊,且在焊接过程中均不得低于20℃;
5 当焊接场地环境温度低于-15℃时,应适当提高焊机的电流强度,每降低3℃,焊接电流应提高2%。
检查方法:观察;钢尺、焊缝测量仪,秒表,温度计量测;检查焊接记录,探伤检验报告和焊工证。
7.9.7 电焊条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具有产品合格证,焊条应经过烘培后使用。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
7.9.8 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桩长。
检查方法:两个垂直方向经纬仪测量。
7.9.9 压桩压力按设计要求,允许误差不大于5%。
检查方法:检查压力表读数或检查沉桩记录。
7.9.10 桩顶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50mm。
检查方法:水准仪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