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井与沉箱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沉井与沉箱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7.11 沉井与沉箱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
一、 建筑基础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筋扩展基础工程按变形缝、施工段划分,同时不超过250m3砌体为一个检验批;
2 钢筋混凝土扩展基础及筏形与箱形基础工程按结构缝、施工段划分;
3 混凝土预制桩、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干作业成孔混凝土灌注桩、长螺旋钻孔压灌混凝土桩、钢桩工程、锚杆静压桩基础工程,按同一规格、相同材料、相同施工工艺的基桩,每300根桩划分为一个验收批,不足300根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也可按工程的变形缝划分;
4 岩石锚杆基础工程按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每100根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根的也应划分一个检验批;
5 沉井与沉箱工程按每座沉井、沉箱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二、 建筑基础工程检验批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预制桩主控项目全数检查,一般项目抽检20%,且不应少于5处;钢筋骨架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均按钢筋笼的规格抽检10%,不少于10根;
2 混凝土灌注桩主控项目全数检查;钢筋笼主控项目全数检查,一般项目抽检20%,且不应少于5处。
主 控 项 目
7.11.1 混凝土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下沉前必须达到70%设计强度。
检查数量:每50m3混凝土做一组试块,不足50m3也做一组。
检查方法:检查试件检验报告或抽样检测。
7.11.2 井(箱)壁厚度偏差小于±15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钢尺量检查。
7.11.3 封底前,沉井(箱)的下沉稳定值小于10mm/8h,h为下沉时间。
检查数量:每座沉井、箱按浇筑段(节)抽查不少于2处。
检查方法:用水准仪检查。
7.11.4 终沉后刃脚平均标高、刃脚中心线位移、四角中任何两角的底面高差允许偏差值符合本标准表7.11.10的规定,检查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测量,并取其中较大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经纬仪和水准仪测量检查。
一 般 项 目
7.11.5 平面尺寸允许偏差值符合本标准表7.11.10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钢尺量检查。
7.11.6 垂直度允许偏差值≤1%H1。H1为设计沉井与沉箱高度(单位: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经纬仪或线坠检查。
7.11.7 预埋件中心线位置允许偏差值±2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钢尺量检查。
7.11.8 预留孔(洞)位移允许偏差值±2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钢尺量检查。
7.11.9 下沉过程中的允许偏差值符合本标准表7.11.10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水准仪、经纬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