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坡开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边坡开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11.4 边坡开挖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
一、 锚杆(索)在下列情况时,应进行锚杆(索)轴向承载力试验,试验数量不少于3根,试验方法按《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的规定执行:
1 当设计有要求时;
2 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新技术的锚杆(索);
3 无锚固工程经验的岩土层内的锚杆(索);
4 一级边坡工程的锚杆(索)。
二、 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喷锚支护工程: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按300m2或100根锚杆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300m2或100根锚杆的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挡土墙工程:根据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支护类型、施工缝或施工段划分一个检验批;
3 边坡开挖工程:根据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施工缝或施工段划分一个检验批。
主 控 项 目
11.4.1 边坡坡度应不大于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20m抽查1处。
检查方法:用全站仪测量。
11.4.2 坡底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50mm。
检查方法:用水准仪测量。
一 般 项 目
11.4.3 坡面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土坡面允许偏差为±100mm;岩坡面允许偏差为±150mm。
检查数量:每20m测1处。
检查方法:用3m直尺测量。
11.4.4 各级过度平台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50mm。
检查方法:用水准仪测量。
11.4.5 坡脚线偏位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50mm。
检查数量:每20m测2点。
检查方法:用经纬仪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