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墙管防水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穿墙管防水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7.4 穿墙管防水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
一、 地下防水工程的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体结构和细部构造防水工程检验批划分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按结构层、变形缝或后浇带等施工段划分,且主体结构一个检验批施工面积不超过500m2;
2 排水工程和注浆工程应各为一个检验批;
主 控 项 目
7.4.1 穿墙管用遇水膨胀止水条和密封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7.4.2 穿墙管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一 般 项 目
7.4.3 固定式穿墙管应加焊止水环或环绕遇水膨胀止水圈,并作好防腐处理;穿墙管应在主体结构迎水面预留凹槽,槽内应用密封材料嵌填密实。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4.4 套管式穿墙管的套管与止水环及翼环应连续满焊,并作好防腐处理;套管内表面应清理干净,穿墙管与套管之间应用密封材料和橡胶密封圈进行密封处理,并采用法兰盘及螺栓进行固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4.5 穿墙盒的封口钢板与混凝土结构墙上预埋的角钢应焊严,并从钢板上的预留浇注孔注入改性沥青密封材料或细石混凝土,封填后将浇注孔口用钢板焊接封闭。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4.6 当主体结构迎水面有柔性防水层时,防水层与穿墙管连接处应增设加强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4.7 密封材料嵌填应密实、连续、饱满,粘结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