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口防水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孔口防水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7.8 孔口防水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
一、 地下防水工程的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体结构和细部构造防水工程检验批划分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按结构层、变形缝或后浇带等施工段划分,且主体结构一个检验批施工面积不超过500m2;
2 排水工程和注浆工程应各为一个检验批;
主 控 项 目
7.8.1 孔口用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和密封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7.8.2 孔口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一 般 项 目
7.8.3 人员出入口高出地面不应小于500mm;汽车出入口设置明沟排水时,其高出地面宜为150m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7.8.4 窗井的底部在最高地下水位以上时,窗井的墙体和底板应作防水处理,并宜与主体结构断开。窗台下部的墙体和底板应做防水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8.5 窗井或窗井的一部分在最高地下水位以下时,窗井应与主体结构连成整体,其防水层也应连成整体,并应在窗井内设置集水井。窗台下部的墙体和底板应做防水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8.6 窗井内的底板应低于窗下缘300mm。窗井墙高出室外地面不得小于500mm;窗井外地面应做散水,散水与墙面间应采用密封材料嵌填。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7.8.7 密封材料嵌填应密实、连续、饱满,粘结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