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拌合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混凝土拌合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7.3 混凝土拌合物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
一、 钢筋混凝土扩展基础及筏形与箱形基础工程按结构缝、施工段划分。
Ⅰ 主 控 项 目
7.3.1 预拌混凝土进场时,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 1490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
7.3.2 混凝土拌合物不应离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7.3.3 混凝土中氯离子含量和碱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检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原材料试验报告和氯离子、碱的总含量计算书。
7.3.4 混凝土有抗冻性要求时,应在施工现场进行混凝土含气量检验,其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取样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0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含气量检验报告。
7.3.5 混凝土配合比首次使用时,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原材料、强度、凝结时间、稠度等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检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开盘鉴定资料和强度试验报告。
Ⅱ 一 般 项 目
7.3.6 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的允许偏差:水泥、掺合料、水、外加剂±2%;粗、细骨料±3%。
检查数量:每个工作班抽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复称。
7.3.7 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应满足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查数量:对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 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稠度抽样检验记录。
7.3.8 混凝土有耐久性指标要求时,应在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件进行耐久性检验,其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试件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2、《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 193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耐久性试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