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平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找平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6.9找平层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
一、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每一层次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三层(不足三层按三层计)划分检验批;
2 每检验批应以各子分部工程的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所划分的分项工程按自然间(或标准间)检验,抽样数量应随机检验不应少于3间;不足3间,应全数检查;其中走廊(过道)应以10延长米为1间,工业厂房(按单跨计)、礼堂、门厅应以两个轴线为1间计算;
3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每检验批抽查数量应按其房间总数随机检验不应少于4间,不足4间,应全数检查。
Ⅰ主控项目
6.9.6 找平层采用碎石或卵石的粒径不应大于其厚度的2/3,含泥量不应大于2%;砂为中粗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3%。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
6.9.7 水泥砂浆体积比、水泥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水泥砂浆体积比不应小于1:3(或相应强度等级);水泥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配合比试验报告、强度等级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配合比试验报告按同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强度等级检测报告按本标准第3.0.18条的规定检查。
6.9.8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的立管、套管、地漏处不应渗漏,坡向应正确,无积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蓄水、泼水检验及坡度尺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0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6.9.9 在有防静电要求的整体面层的找平层施工前,其下敷设的导电地网系统应与接地引下线和地下接电体有可靠连接,经电性能检测且符合相关要求后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0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Ⅱ一般项目
6.9.10 找平层与其下一层结合应牢固,不应有空鼓。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0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6.9.11 找平层表面应密实,不得有起砂、蜂窝和裂缝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0条规定的检验批检查。
6.9.12 找平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9.13的规定。
检验方法:按本标准第6.1.7条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第3.0.20条规定的检验批和第3.0.21条的规定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