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给水塑料管管道、复合管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室内给水塑料管管道、复合管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6.1室内给水塑料管、复合管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
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
一、 住宅按一个单元或楼层为一个检验批,公共建筑按楼层或按管道环路划分检验批。
主控项目
6.1.3 给水管道使用的管材、管件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
6.1.4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检验方法:根据设计要求,对照产品标记和质量证明书进行检查。
6.1.5 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注明时,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按系统或分区(段)检验。即:塑料管给水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的1.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得超过0.03MPa,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6.1.6 给水系统竣工后或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通水试验,并作好记录。
检验方法:开启阀门、水嘴放水检查。
6.1.7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
6.1.8 埋地给水塑料管、复合管管道,应铺设在100mm~150mm厚的砂土垫层上,严禁铺设在冻土、松土和碎砖、石等尖硬物体上。管沟回填应采用砂子或粒径不大于12mm的细土回填到管顶以上至少300mm处,并夯实后再回填原土至设计标高。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一般项目
6.1.9 给水引入管与排水排出管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1m,室内给水与排水管道平行铺设时,两管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得小于0.5m;交叉铺设时,垂直净距不得小于0.15m。给水管应铺设在排水管上面,若给水管必须铺设在排水管下面时,给水管应加套管,其长度不得小于排水管管径的3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6.1.10 给水水平管道应有2‰~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检查数量:按系统内直线管段长度每50m抽查2段,不足50m不少于1段,有分开间建筑,以开间为分段数,抽查5%,但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用水准仪(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6.1.11 给水承插塑料管采用粘接接口时,粘接剂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且涂抹均匀、适量、无漏涂,承插深度符合试插标记,环缝均匀,粘接牢固。
检查数量:不少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或尺量检查。
6.1.12公称外径De不大于32mm的复合管的盘管卷材,调直后的截断面应无明显椭圆变形。
检查数量:不少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卡尺检查。
6.1.13 复合管采用专用卡套式铜制管件连接时,应符合产品装配工艺。其连接管口内壁有坡口,锁紧螺母紧固后,橡皮环与管壁结合均匀、紧密,且无延位或顶歪等缺陷。
检查数量:不少于10个接口。
检验方法:对照产品说明书观察或解体检查。
6.1.14 安装在给水塑料管、复合管管道的阀门,应将阀门固定牢靠,不得将阀门自重和操作力矩传递给管道。
检查数量:不少于5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1.15 暗敷设在墙槽内的给水塑料管及复合管,隐蔽后应设有明显防护标记。
检查数量:不少于10处。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6.1.16 管道支架安装应平整、牢固。埋设在空心砖、轻体砌块及轻质复合墙板的支架应有专门措施进行固定。支架的最大间距当设计无注明时应符合表6.1.16规定。
检查数量:按不同规格、型号各抽查5%,但不应少于10个。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和检查出厂合格证、试压记录。
6.1.18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宜采用同材料的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且应密封,端面应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
检查数量:穿墙和楼板各不少于10个套管。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6.1.19 水平管道的纵横方向弯曲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23规定。
检查数量:按系统直线管段长度每50m抽查2段,不足50m不少于1段,但总检查数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用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6.1.20 立管垂直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23规定。
检查数量:以同层内1根立管为1段,两层以上按楼层分段,各抽查5%,但总检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吊线和尺量检查。
6.1.21 暗敷设在墙槽内的管道防结露绝热层表面平整、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23规定。
检查数量:水平管和立管,凡能按开间、楼层分段的,均以每一楼层分开间内的管段为一个抽查点,抽查数为5%;不能按开间、楼层分段的,每20m抽查一处。但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厚度采用钢针刺入绝热层尺量检查。
6.1.22 水表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23规定。
检查数量:不少于10个。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