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消防系统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机房消防系统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08180701 机房消防系统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检验批划分
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检验批。
二、主控项目
3.5.1 材料、器具、设备进场质量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03第3.2.1条和第3.2.2条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照合同文件和工程设计文件进行的进场验收,应有书面记录和参加人签字,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验收人员确认;
2.应对材料、设备的外观、规格、型号、数量及产地等进行检查复核;
3.主要设备、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性能的检测报告;
4.设备及材料的质量检查应包括安全性、可靠性及电磁兼容性等项目,并应由生产厂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
17.2.9 消防系统工程的施工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3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462—2008第9章和本规范第13章的规定。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462—2008
10.0.1 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 的有关规定。
10.0.2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 的有关规定。
1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 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