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验批容量填写:同一检验批内的面积和桩数
2、最小/实际检查数量栏中,实际检查数量:按实填写,最小数量填写:检查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4根。
3、表头中“施工依据”栏目应依照实际的施工操作依据填写,如施工企业的操作规程、工法、施工工艺标准等。
4、分项工程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应使用检验批空白表格用不易褪色笔填写原始记录,并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DGJ32/TJ143-2012的规定。
5、桩直径在原始记录的设计要求中填写。x方向填写南北方向的实测偏差、y方向填写东西方向的实测偏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