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充墙砌体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检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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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 2011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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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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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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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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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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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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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控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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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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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空心砖、小砌块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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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砖、砌块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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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空心砖每10万块为一验收批,小砌块每1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时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一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4.0.12条: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类、各强度等级的普通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验收批的预拌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抽检可为3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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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2 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0倍;
2 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85%。
注:1 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不应少于3组;同一验收批砂浆只有1组或2组试块时,每组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 1.10倍;对于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及以上的房屋,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的数量不得少于3组;
2 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28d龄期的试块抗压强度为准;
3 制作砂浆试块的砂浆稠度应与配合比设计一致。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
DGJ32/J16-2014 6.1.3规定:1 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板底时,应留有一定的空隙,填充墙砌筑完并间隔14d以后,优先采用水平塞方方法将其塞紧嵌实。
2 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应满足砖模数要求,不应折弯压入砖缝。
3 填充墙与框架柱或剪力墙边交接处的竖向灰缝两侧,砌筑时应用抽缝条勒出15~20mm深的槽口,在加贴网片前浇水湿润,再用1:2.5水泥砂浆嵌实。
4 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应一次浇筑完成。
5 砌体结构砌筑完成后宜60d后再抹灰,并不应少于30d。
6 每天砌筑高度宜控制在1.5m或一步脚手架高度内,并应采取严格的防风、防雨措施。
7 严禁在墙体上交叉埋设管线和开凿水平槽;竖向槽须在砂浆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用机械开凿,且在粉刷前,加贴抗裂网片等抗裂材料。
8 宽度大于300mm的预留洞口应设钢筋混凝土过梁,并且伸入每边墙体的长度应不小于250mm。
9 应严格控制砌筑时块体材料的含水率。
10施工洞、脚手眼等洞口补砌时,应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外墙等防水墙面的洞口应采用防水微膨砂浆分次堵砌,迎水面表面采用1:3防水砂浆粉刷。孔洞填塞应由专人负责,并及时进行隐蔽验收,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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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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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充墙砌体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其连接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末经设计同意,不得随意改变连接构造方法。每一填充墙与柱的拉结筋的位置超过一皮块体高度的数量不得多于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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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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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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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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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充墙与承重墙、柱、梁的连接钢筋,当采用化学植筋的连接方式时,应进行实体检测。锚固钢筋拉拔试验的轴向受拉非破坏承载力检验值应为6.0KN。抽检钢筋在检验值作用下应基材无裂缝、钢筋无滑移宏观裂损现象;持荷2min期间荷载值降低不大于5%。检验批验收可按本规范表B.0.1通过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记录可按本规范表C.0.1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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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位试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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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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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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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充墙留置的拉结钢筋或网片的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符合。拉结钢筋或网片应置于灰缝中,埋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竖向位置偏差不应超过一皮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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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和用尺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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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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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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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筑填充墙时应错缝搭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的1/3;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0mm;竖向通缝不应大于2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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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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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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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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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充墙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应正确。烧结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的灰缝应为8~12mm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当采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时,水平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度不应超过15mm;当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时,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3mm~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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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灰缝厚度用尺量5皮小砌块的高度折算;竖向灰缝宽度用尺量2m砌体长度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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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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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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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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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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饱满度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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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心砖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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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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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满砂浆,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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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百格网检查块体底面或侧面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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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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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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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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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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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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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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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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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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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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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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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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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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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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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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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线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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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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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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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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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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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度(每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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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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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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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2m托线板或吊线、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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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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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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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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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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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平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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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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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2m靠尺和楔形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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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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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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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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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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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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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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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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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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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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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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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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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验批容量填写:(按专业抽样方案)
2、最小/实际检查数量栏中,实际检查数量:(按专业抽样方案),最小数量填写:(按专业抽样方案)。
3、表头中“施工依据”栏目应依照实际的施工操作依据填写,如施工企业的操作规程、工法、施工工艺标准等。
4、分项工程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应使用检验批空白表格用不易褪色笔填写原始记录,并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DGJ32/TJ143-201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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