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原始记录
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检验说明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 - 2002的规定
项目
条款号
标准内容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备注
主 控 项 目
5.6.4-1
主筋间距允许偏差,mm
±10
用钢尺量
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
长度允许偏差,mm
±100
一 般 项 目
钢筋材质检验
抽样送检
箍筋间距允许偏差,mm
±20
直径允许偏差,mm
1、检验批容量填写:在同一检验批内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的数量。 2、最小/实际检查数量栏中,实际检查数量按实填写,最小数量填写专业标准或专业验收规范条款中规定的检查数量。 3、表头中“施工依据”栏目应依照实际的施工操作依据填写,如施工企业的操作规程、工法、施工工艺标准等。 4、分项工程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应使用检验批空白表格用不易褪色笔填写原始记录,并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DGJ32/TJ143-201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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