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力压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静力压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原始记录
静力压桩桩位偏差测量记录表
静力压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静力压桩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检验说明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规定
备注
序 号
标准内容
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
主 控 项 目
5.2.5
桩体质量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
桩位偏差
用钢尺量
承载力
一 般 项 目
成品桩质量
直观 见本规范表7.4.5查产品合格证书或钻芯试压
硫磺胶泥质量(半成品)
查产品合格证书或抽样送检
电焊接桩:焊缝质量
见本规范表5.5.4-2
电焊条质量
压桩压力(KN)
±5
查压力表读数
接桩时上下节平面偏差,mm
<10
接桩时节点弯曲矢高
<1‰L
桩顶标高,mm
±50
水准仪
接桩
电焊结束后停歇时间
>1.0 min
秒表测定
胶泥浇注时间
< 2 min
浇注后停歇时间
>7 min
1、检验批容量填写:在同一检验批内静力压桩的数量。 2、最小/实际检查数量栏中,实际检查数量按实填写,最小数量填写专业标准或专业验收规范条款中规定的检查数量。 3、表头中“施工依据”栏目应依照实际的施工操作依据填写,如施工企业的操作规程、工法、施工工艺标准等。 4、分项工程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应使用检验批空白表格用不易褪色笔填写原始记录,并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DGJ32/TJ143-201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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