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喷支护防水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检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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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 - 2011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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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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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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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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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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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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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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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控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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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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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射混凝土所用原材料、混合料配合比以及钢筋网、锚杆、钢拱架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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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计量措施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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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区间或小于区间断面的结构每20 延米检查1 处,车站每10 延米检查1 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3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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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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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性能和锚杆抗拔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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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性能检验报告和锚杆抗拔力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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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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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杆支护的渗漏水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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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检查和检查渗漏水检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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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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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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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层与围岩以及喷层之间应粘结紧密,不得有空鼓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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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小锤轻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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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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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层厚度有60%以上检查点不应小于设计厚度,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50%,且平均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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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针探法或凿孔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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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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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射混凝土应密实、平整,无裂缝、脱落、漏喷、露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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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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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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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射混凝土表面平整度D/L不得大于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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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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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验批容量填写:长度
2、最小/实际检查数量栏中,实际检查数量:实际检查处数(总长是20/10的倍数数量,带小数的进一位),最小数量填写:3。
3、表头中“施工依据”栏目应依照实际的施工操作依据填写,如施工企业的操作规程、工法、施工工艺标准等。
4、分项工程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应使用检验批空白表格用不易褪色笔填写原始记录,并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DGJ32/TJ143-201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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