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面层吊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范例整体面层吊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7.2 整体面层吊顶工程
主控项目
7.2.1 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7.2.2 面层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7.2.3 整体面层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面板的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7.2.4 吊杆和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和龙骨应经过表面防腐处理;木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2.5 石膏板、水泥纤维板的接缝应按其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理。安装双层板时,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并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7.2.6 面层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7.2.7 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箅子和检修口等设备设施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7.2.8 金属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应无翘曲和锤印。木质龙骨应顺直,应无劈裂和变形。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7.2.9 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7.2.10 整体面层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2.10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