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抹灰工程检验批质量检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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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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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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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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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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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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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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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控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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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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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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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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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施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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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1.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2 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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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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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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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抹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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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复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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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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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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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 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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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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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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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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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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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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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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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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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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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刷石表面石粒清晰、分布均匀、紧密平整、色泽一致,无掉粒和接槎痕迹。
2、斩假石表面剁纹均匀顺直、深浅一致,无漏剁处;阳角处横剁并留出宽窄一致的不剁边条,棱角无损坏。
3、干粘石表面色泽一致、不露浆、不漏粘,石粒粘结牢固、分布均匀,阳角处无明显黑边。
4、假面砖表面平整、沟纹清晰、留缝整齐、色泽一致,无掉角、脱皮、起砂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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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手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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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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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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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抹灰分格条(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平整光滑,棱角应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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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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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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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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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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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尺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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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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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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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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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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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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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刷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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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假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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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粘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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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面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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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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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面垂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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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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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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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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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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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以原始记录体现实际检查的数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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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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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平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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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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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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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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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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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以原始记录体现实际检查的数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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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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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角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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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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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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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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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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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直角检测尺检查,以原始记录体现实际检查的数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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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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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格条(缝)直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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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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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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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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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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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以原始记录体现实际检查的数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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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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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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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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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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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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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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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以原始记录体现实际检查的数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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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验批容量填写:在同一检验批内,室内工程应填写房间总数量,室外工程应填写面积。
2、最小/实际检查数量栏中,实际检查数量按实填写(不得少于最小检查数量),最小数量室内工程按容量的10%计算,且不少于3间;室外工程按100㎡应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3、表头中“施工依据”栏目应依照实际的施工操作依据填写,如施工企业的操作规程、工法、施工工艺标准等。
4、分项工程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应使用检验批空白表格用不易褪色笔填写原始记录,并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DGJ32/TJ143-2012的规定。
5、凡检查记录中检查处均应提供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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