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和支承面检验批质量检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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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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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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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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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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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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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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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控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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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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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的规格及其禁锢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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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和钢尺实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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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柱基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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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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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顶面直接作为柱的支承面和基础顶面预埋钢板或支座作为柱的支承面时,其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位置的允许偏差应表10.2.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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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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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经纬仪、全站仪、水平尺和钢尺实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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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柱基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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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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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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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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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脚螺栓(锚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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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栓中心偏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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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孔中心偏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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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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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座浆垫板时,座浆垫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10.2.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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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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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准仪、全站仪、水平尺和钢尺实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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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全数检查。按柱基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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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面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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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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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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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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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杯口基础时,杯口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10.2.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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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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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及尺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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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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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面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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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口深度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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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口垂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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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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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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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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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脚螺栓(锚栓)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10.2.5的规定。地脚螺栓(锚栓)的螺纹应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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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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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钢尺现场实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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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柱基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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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栓(锚栓)露出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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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纹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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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验批容量填写:(按专业抽样方案)
2、最小/实际检查数量栏中,实际检查数量:(按专业抽样方案),最小数量填写:(按专业抽样方案)。
3、表头中“施工依据”栏目应依照实际的施工操作依据填写,如施工企业的操作规程、工法、施工工艺标准等。
4、分项工程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应使用检验批空白表格用不易褪色笔填写原始记录,并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DGJ32/TJ143-201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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