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防火涂料涂装检验批质量检验方法及检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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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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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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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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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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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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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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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控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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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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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涂料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及防锈底漆涂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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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除锈用铲刀检查和用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规定的图片对照观察检查。底漆涂装用干漆膜测厚仪检查,每个构件检测5处,每处的数值为3个相距50mm测点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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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构件数抽查10%,且同类构件不应少于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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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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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防火涂料的粘贴强度、抗压强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24:90的规定。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构件防火喷涂材料性能试验方法GB997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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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复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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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使用100t或不足100t薄举重型防火涂料应抽检一次粘结强度;每使用500t或不足500t厚涂型防火涂料应抽检一次粘结强度和抗压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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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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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厚涂型防火涂料涂层的厚度,80%及以上面积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且最薄处厚度不应低于设计要求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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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涂层百度测量仪、测针和金刚尺检查。测量方法应符合国有现行标准《刚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24:90的规定及本标准附录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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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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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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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涂型防火涂料涂层表面裂纹宽度不应大于0.5mm;厚涂型防火涂料涂层表面裂纹宽度不应大于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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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和用尺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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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同类构件数量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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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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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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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涂料涂装基层不应有油污、灰尘和泥沙等污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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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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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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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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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涂料不应有误涂、漏涂,涂层应闭合无脱层、空鼓、明显凹陷、粉化松散和浮浆等外观缺陷,乳突已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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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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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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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验批容量填写:(按专业抽样方案)
2、最小/实际检查数量栏中,实际检查数量:(按专业抽样方案),最小数量填写:(按专业抽样方案)。
3、表头中“施工依据”栏目应依照实际的施工操作依据填写,如施工企业的操作规程、工法、施工工艺标准等。
4、分项工程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应使用检验批空白表格用不易褪色笔填写原始记录,并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DGJ32/TJ143-201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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