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架隔墙工程检验批质量检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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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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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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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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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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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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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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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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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控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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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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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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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架隔墙所用龙骨、配件、墙面板、填充材料及嵌缝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木材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声、隔热、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材料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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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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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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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品种的轻质隔墙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轻质隔墙的墙面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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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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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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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架隔墙工程边框龙骨必须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并应平整、垂直、位置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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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扳检查;尺量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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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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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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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架隔墙中龙骨间距和构造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骨架内设备管线的安装、门窗洞口等部位加强龙骨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填充材料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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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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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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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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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龙骨及木墙面板的防火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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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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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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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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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架隔墙的墙面板应安装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及缺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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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手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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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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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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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板所用接缝材料的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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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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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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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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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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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架隔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洁净、无裂缝,接缝应均匀、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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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手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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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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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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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架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吻合、边缘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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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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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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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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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架隔墙内的填充材料应干燥,填充应密实、均匀、无下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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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敲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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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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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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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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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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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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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面石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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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木板、水泥纤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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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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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面垂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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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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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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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以原始记录体现实际检查的数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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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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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平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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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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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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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以原始记录体现实际检查的数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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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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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角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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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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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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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直角检测尺检查,以原始记录体现实际检查的数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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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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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缝直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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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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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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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以原始记录体现实际检查的数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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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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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条直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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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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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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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以原始记录体现实际检查的数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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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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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缝高低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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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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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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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以原始记录体现实际检查的数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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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验批容量填写:同一检验批内填写房间的总数量。
2、最小/实际检查数量栏中,实际检查数量:填写实际检查的房间数,最小数量填写(不得少于最小检查数量):按容量的10%计算,且不少于3间,当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3、表头中“施工依据”栏目应依照实际的施工操作依据填写,如施工企业的操作规程、工法、施工工艺标准等。
4、分项工程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应使用检验批空白表格用不易褪色笔填写原始记录,并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DGJ32/TJ143-2012的规定。
5、凡检查记录中检查处均应提供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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