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检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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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及
《成品住房装修技术标准》DGJ32/J99-201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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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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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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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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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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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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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控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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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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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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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数量和木材、塑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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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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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检验批的护栏和扶手应全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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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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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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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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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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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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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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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栏和扶手安装预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以及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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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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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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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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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6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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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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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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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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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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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进场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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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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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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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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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栏和扶手转角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应严密,表面应光滑,色泽应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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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手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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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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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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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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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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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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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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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栏垂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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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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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以原始记录体现实际检查的数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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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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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杆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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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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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钢尺检查,以原始记录体现实际检查的数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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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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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手直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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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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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以原始记录体现实际检查的数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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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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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手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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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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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钢尺检查,以原始记录体现实际检查的数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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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住房装修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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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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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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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位置正确,棱角整齐,接缝严密,与墙面贴紧,固定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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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手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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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验批容量填写:一个检验批内应填写间(处)总数量。
2、最小/实际检查数量栏中,实际检查数量:实际检查数量按实填写(不得少于最小检查数量),最小数量:全数检查。
3、表头中“施工依据”栏目应依照实际的施工操作依据填写,如施工企业的操作规程、工法、施工工艺标准等。
4、分项工程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应使用检验批空白表格用不易褪色笔填写原始记录,并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DGJ32/TJ143-2012的规定。 5、凡检查记录中检查处均应提供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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