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饰制作与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检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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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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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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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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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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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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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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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控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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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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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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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饰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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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进场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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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室外每个检验批全部检查。
2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3间(处);不足3间(处)时应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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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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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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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饰的造型、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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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尺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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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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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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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饰的安装位置和固定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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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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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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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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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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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饰表面应洁净,接缝应严密吻合,不得有歪斜、裂缝、翘曲及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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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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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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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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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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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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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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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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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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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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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型花饰的水平度或垂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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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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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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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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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线和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以原始记录体现实际检查的数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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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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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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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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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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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花饰中心位置偏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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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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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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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线和用钢直尺检查,以原始记录体现实际检查的数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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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验批容量填写:一个检验批内应填写间(处)总数量。
2、最小/实际检查数量栏中,实际检查数量:实际检查数量按实填写(不得少于最小检查数量),最小数量:不小于3间(处),当不足3间(处)时,全数检查。
3、表头中“施工依据”栏目应依照实际的施工操作依据填写,如施工企业的操作规程、工法、施工工艺标准等。
4、分项工程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应使用检验批空白表格用不易褪色笔填写原始记录,并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DGJ32/TJ143-2012的规定。 5、凡检查记录中检查处均应提供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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