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机组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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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与空调施工验收规范》GB50243-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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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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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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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条款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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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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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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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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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控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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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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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设备与附属设备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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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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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设备与制冷附属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制冷设备、制冷附属设备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验报告;
2、设备安装的位置、标高和管口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地脚螺栓固定的制冷设备或制冷附属设备,其垫铁的放置位置应正确、接触紧密;螺栓必须拧紧,并有防松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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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图纸核对设备型号、规格;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性能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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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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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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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混凝土基础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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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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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的混凝土基础必须进行质量交接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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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图纸核对设备型号、规格;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性能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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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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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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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冷器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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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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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膨胀表面式冷却器的外表应保持清洁、完整,空气与制冷剂应呈逆向流动;表面式冷却器与外壳四周的缝隙应堵严,冷凝水排放应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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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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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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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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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燃气系统设备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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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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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系统的设备与管道,以及储油罐及日用油箱的安装,位置和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与消防要求。燃气系统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消防委求。调压装置、过滤器的安装和调节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且应可靠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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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图纸核对、观察、查阅接地测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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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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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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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设备严密性试验及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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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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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设备的各项严密性试验和试运行的技术数据,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对组装式的制冷机组和现场充注制冷剂的机组,必须进行吹污、气密性试验、真空试验和充往制冷剂检漏试验,其相应的技术数据必须符合产品技术文件和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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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站观察、检查和查阅试运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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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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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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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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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式冷水机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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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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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式冷水机组单元多台并联组合的,接口应牢固,且严密不漏。连接后机组的外表,应平整、完好,无明显的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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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量、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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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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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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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泵、载冷剂泵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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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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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系统油泵和蓄冷系统载冷剂泵的安装,纵、横向水平度允许们差为1/1000,联轴器两轴芯向倾斜允许偏差为0.2/1000,径向位移为0.0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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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座或指定的基准面上,用水平仅、水准仪等检测,尺量、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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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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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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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及附属
设备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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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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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机组与制冷附属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制冷设备及制冷附间设备安装位置、标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3.1的规定;
2、整体安装的制冷机组,其机身纵、横向水平度的允许们差为1/1000,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3、制冷附属设备安装的水平度或垂直度允许们差为1/1000,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4、采用隔振措施的制冷设备或制冷附属设备,其隔振器安装位置应正确;各个隔振器的压缩量,应均匀一致,偏差不应大于2mm;
5、设置弹簧隔振的制冷机组,应设有防止机组运行时水平位移的定位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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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座或指定的基准面上用水平仪、水准仪等检测、尺量与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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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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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头中“施工依据”栏目应依照实际的施工操作依据填写,如操作标准、工法、操作规程、施工工艺标准等。
2、检验批容量:指本检验批的样本总数量。最小抽样数量:按照《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或《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表3.0.9的抽样数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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