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系统—(停车库(场)管理子系统)质量检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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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 ZN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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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TJ17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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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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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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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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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控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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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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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第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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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文档、施工过程文档、竣工技术文档应完整、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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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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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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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对车型、车号的识别应符合设计要求,识别应准确、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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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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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第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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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能自动控制出入挡车器,并不损坏出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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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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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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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有意外发生时,系统应能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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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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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第5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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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停车库(场)的入口区、出口区设置出票装置、验票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出票验票应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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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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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第6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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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能进行整个停车场的收费统计和管理(包括多个出入口的联网和监控管理),既能独立运行,又能与安防监控中心联网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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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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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第7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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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备车位引导装置,则系统能明确显示车位,有出入口及场内通道的行车指示。有自动计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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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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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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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第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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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装平整、牢固,与水平面垂直,不得倾斜;2)读卡器与挡车器的中心间距符合设计要求或产品使用要求;3)当挡车器安装在室外时,应考虑防水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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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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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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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感应线圈埋设位置与埋设深度符合设计要求或产品使用要求;2)感应线圈至机箱处的线缆采用金属管保护,并固定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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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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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第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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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位状况信号指示器安装在车道出入口的明显位置;2)车位/区位引导显示器安装在车道中央上方,便于识别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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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且一般项目中的不合格项不超过1项,则本系统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2、表头中“施工依据”栏目应依照实际的施工操作依据填写,如施工企业的操作规程、工法、施工工艺术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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