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等电位联结检验批质量检验方法及检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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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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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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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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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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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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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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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控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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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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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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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等电位联结的范围、型式、方法、部位及联结导体的材料和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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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中核对设计文件观察检查并查阅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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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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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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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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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做等电位联结的外露可导电部分或外界可导电部分的连接应可靠。采用焊接时,应符合本规范第22.2.2 条的规定;采用螺栓连接时,应符合本规范第23.2.1 条第2 款的规定,其螺栓、垫圈、螺母等应为热镀锌制品,且应连接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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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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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1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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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2 接地装置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除埋设在混凝土中的焊接接头外,应有防腐措施,焊接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扁钢与扁钢搭接不应小于扁钢宽度的2 倍,且应不少于三面施焊;
2 圆钢与圆钢搭接不应小于圆钢直径的6 倍,且应双面施焊;
3 圆钢与扁钢搭接不应小于圆钢直径的6 倍,且应双面施焊;
4 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应紧贴角钢外侧两面,或紧贴3/4 钢管表面,上下两侧施焊。 23.2.1 接地干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2 采用螺栓搭接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 条规定,搭接的钻孔直径和搭接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 的规定,连接螺栓的力矩值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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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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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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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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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做等电位联结的卫生间内金属部件或零件的外界可导电部分,应有专用接线螺栓与等电位联结导体连接,且有标识;连接处螺帽应紧固、防松零件应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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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检查和手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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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连接点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1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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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需要做等电位联接的卫生间没有做等电位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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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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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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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电位联结导体在地下暗敷时,其导体间的连接不得采用螺栓压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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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中观察检查并查阅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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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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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敷的等电位联接导体之间采用螺栓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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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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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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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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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洗浴设施的卫生间应设置局部等电位连接装置,成品住房应有等电位连接施工节点大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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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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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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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电位箱内端子排厚度不应小于4mm,材质宜为铜质材料,若选用其他材质,应进行热镀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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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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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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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建筑物等电位连接支线应从与接地装置有不少于2处直接连接的接地干线或总等电位箱引出;电表箱与总等电位连接应直接连接,不得串接。②等电位端子排与扁钢应通过螺栓加弹垫可靠连接,连接处应有防止发证化学腐蚀的过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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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验批容量填写:(检验批划分的界定,应与建筑土建工程一致,检验批容量为该检验批所代表的批量)
2、最小/实际检查数量栏中,最小检查数量为《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版条款中规定的检查数量,实际检查数量为实际中检查的数量,且≥最小检查数量。
3、表头中“施工依据”栏目应依照实际的施工操作依据填写,如施工企业的操作规程、工法、施工工艺标准等。
4、分项工程检验批的验收记录应使用检验批空白表格用不易褪色墨水填写原始记录,并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DGJ32/TJ143-2012的规定。
5、通病防治应逐条答复、未施工到位的应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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