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交接检验(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方法及检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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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 DT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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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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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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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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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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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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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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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控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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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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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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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的梯级或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上空,垂直净高度严禁小于2.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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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测距仪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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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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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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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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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装之前,井道周围必须设有保证安全的栏杆或屏障,其高度严禁小于1.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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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尺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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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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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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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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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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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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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应按照土建布置图进行施工,且其主要尺寸允许误差应为:提升高度-15~+15mm;跨度0~+1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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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尺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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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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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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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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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产品供应商的要求应提供设备进场所需的通道和搬运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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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尺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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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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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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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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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装之前,土建施工单位应提供明显的水平基准线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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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尺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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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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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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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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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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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接地电阻表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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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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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填写说明: 1、表头“工程名称”应与项目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名称一致。
2、“检查记录”填写参照给出的格式,如有多项检查内容,应按照实际发生内容逐一描述所检查的情况。 3、分项工程的验收记录应使用不易褪色笔填写,并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DGJ32/TJ143-201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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