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钉(栓钉)焊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Ⅱ)填写范例
焊钉(栓钉)焊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Ⅱ)填写说明
焊钉(栓钉)焊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填表说明:
此表作为《焊钉(栓钉)焊接工程检验批报验表》的附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二、规范要点:
第4.3.1条: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其中焊条应符合第4.3.4条要求)
检查数量及方法:要求对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验报告等全数检查。
第4.3.3条:焊钉及焊接瓷环的规格、尺寸及偏差应附合现行国家标准《圆柱头焊钉》GB10433中的规定。
检查数量及方法:按量抽查1%,且不少于10套,可用钢尺和游标卡尺测量。
第5.3.1条:施工单位对其采用的焊钉和钢材焊接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瓷环应按其产品说明书进行烘焙。
检查方法及数量:应对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烘焙记录全数检查。
第5.3.2条:焊钉焊接后应进行弯曲试验检查,其焊缝和热影响区不应有肉眼可见裂纹。
第5.3.3条:焊钉根部焊脚应均匀、焊脚立面的局部未熔合或不足360°的焊脚应进行修补。
三、质量监督与检查:
1、现场巡视与检查:
1)检查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是否与施工单位报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材料一致。
2)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材应进行抽样复检,结果合格才允许使用。
3)焊接过程应按已确定的焊接工艺施焊,随时检查焊接工艺参数和施焊效果。
2、检查发现不符合设计或验收规范的项目应及时纠正或令其整改,自检合格后再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
3、焊钉分项工程需进行平行检验,并留有影像资料,填写"平行检验记录",将平行检验状况记入监理日记。
四、质量验收:
1、检查原材料报审与施工技术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完整。
2、对焊钉的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少于10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件检查焊钉数量的1%,但不少于1个,按总焊钉数量应抽查1%,且不少于10个。
3、主控项目必须符合规范合格质量标准;一般项目应有80%以上的检查点达到合格。
4、非专用栓钉焊机所焊接头的质量可按角焊缝的外观质量和外型尺寸进行检查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