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井与沉箱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沉井与沉箱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沉井与沉箱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填表说明:
本表是沉井与沉箱工程检验批报验表的附件,施工单位完成检验批施工后,自检合格填表签字,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
二、规范要点:
1、第7.7.1条 沉井时下沉结构,必须掌握确凿的地质资料。
2、第7.7.5条 沉井采用排水封底,应确保终沉时,井内不发生管涌、涌土及沉井止沉稳定如不能保证时,应采用水下封底。
3、第7.7.6条 沉井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上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及《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的规定。
4、第7.7.7条 沉井(箱)在施工前应对钢筋、电焊条及焊接成形的钢筋半成品进行检验。如不用商品混凝土,则应对现场水泥、骨料做检验。
5、第7.7.8条 混凝土浇筑前,应对模板尺寸、预埋件位置、模板的密封性进行验收。拆模后应检查浇筑质量(外观及强度),符合要求后方可下沉。
6、第7.7.9沉井(箱)竣工后的验收应包括沉井(箱)的平面位置、终端标高、结构完整性、渗水等进行综合检查。
三、监督、检查:
1、钢材、对接钢筋、水泥、骨料等原材料应符合要求。
2、结构体外观应无裂缝,无风窝、空洞,不露筋。
3、平面尺寸(长与宽、曲线部分半径、两对角线差、预埋件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下沉过程中的偏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封底混凝土的坍落度应为180~220mm范围内。
四、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1、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下沉前必须达到70%设计强度)
2、封底前,沉井(箱)的下沉稳定<10mm/8h 检查方法:水准仪
封底结束后的位置:刃脚平均标高(与设计标高比)<100mm 刃脚平面中心线位移<1%H 四角中任何两脚的地面高差<1%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