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零部件加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Ⅰ)填写范例
铝合金零部件加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Ⅰ)填写说明
铝合金零部件加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填表说明
此表作为《铝合金零部件加工工程检验批报验表》的附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二、规范要点:
第4.2.1条:铝合金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第4.2.2条: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铝合金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路合金主体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铝合金材料;
2、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铝合金材料
3、对质量有疑义的铝合金材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第7.2.1条:铝合金零部件切割面或剪切面应无裂纹、夹渣和大于0.5mm的缺棱。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第7.3.1条:铝合金零部件,按设计要求需要进行边缘加工时,其刨削量不应小于1.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第7.4.1条:螺栓球、毂成型后,不应有裂纹、褶皱、过烧等缺陷。
第7.4.2条:铝合金板压制成半圆球后,表面不应有裂纹、褶皱等缺陷;焊接球其对应坡口应采用机械加工,对接焊缝表面应打磨平整。
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抽查10%,且不应少于5个。
第7.5.1条:A、B级螺栓孔(Ⅰ类孔)应具有H12的精度,孔壁表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12.5um。A、B级螺栓孔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要求。C级螺栓孔(II类孔),孔壁表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25.0um,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要求。
检查数量:按钢结构数量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第7.6.1条:铝合金零部件槽口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规定。
第7.6.2条:铝合金零部件豁口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规定。
第7.6.3条:铝合金零部件榫头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规定。
第4.2.3条:铝合金板厚度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第4.2.4条:铝合金型材的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第7.2.2条:铝合金零部件切割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规定。
第7.3.2条:边缘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规定。
第7.4.3条~第7.4.5条:螺栓球加工、管杆件加工、毂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规定。
第7.5.2条~第7.5.6条:螺栓孔位、铆钉通孔尺寸、沉头螺钉的沉孔尺寸、圆柱头、螺栓沉孔尺寸、螺丝孔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三、质量监督与检查
1、现场巡视要点:
a、巡视检查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是否与施工单位报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材料一致。
b、注意检查铝合金材料切割面或剪裁面应无裂痕、夹渣和大于0.5mm的缺棱。
2、检查发现不符合设计或验收规范的项目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未整改的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自检合格报监理机构复验。
四、质量验收:
1、检验方法:
a、检查制作工艺、焊接工艺指导书和工艺过程卡。
b、对外观用放大镜或百分尺检查,重点为焊接质量、材质、壁厚,当有疑意时可做超声或射线复查
c、检查构件编号是否正确,测量零部件加工尺寸、不直度、扭曲变形是否有超差。
2、验收标准:
a、主控项目必须符合规范合格质量标准要求。
b、一般项目其检验结果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符合规范合格质量标准要求,且最大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值的1.2倍。
c、质量检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应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