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箱)和配电箱(盘)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Ⅱ)低压成套配电柜(台、箱)填写范例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箱)和配电箱(盘)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Ⅱ)低压成套配电柜(台、箱)填写说明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箱)和配电箱(盘)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填表说明:
一、此表作为《低压成套配电柜(台、箱)安装检验批报验表》附件,由施工单位填写。报项目监理机构核验。
二、规范要点:
第5.1.1条: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对于装有电器的 可开启门,门和金属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选用不小于4平方毫米的黄绿色绝缘铜
芯软导线连接,并应有标识。
第5.1.2条:配电装置应有可靠的防电击保护;当设计未做要求时,连接导
体最小截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的规定。
第5.1.3条:抽屉式成套配电柜推拉应灵活,无卡阻现象。动触头与静触头的中心线应一致,且触头接触紧密;投入时,接地触头应先于主触头接触;退出
时,接地触头应后于主触头脱开;
第5.1.5条:交接试验应符合本规范4.1.6条第3款"低压成套配电柜和馈电线路的每路开关及保护装置的相间和相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 MΩ;当国家现行产品标准未做规定时,电气装置的交流工频耐压试验电压应为1000V,试验持续时间应为1分钟,当绝缘电阻值大于10 MΩ时,宜采用2500V兆欧表摇测。"
第5.1.6条:配电柜、箱及控制柜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不应小于0.5MΩ,二次回路不应小于1MΩ;二次回路的耐压试验电压应为1000V,当回路绝缘电阻值大于10 MΩ时,应采用2500V兆欧表代替,试验持续时间应为1分钟或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第5.1.7条:直流柜试验时,应将屏内电子器件从线路上退出,主回路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 MΩ;
第5.1.8条:当末端用电回路中,所设过电流保护电器兼做故障防护时,应
在回路末端测量接地故障回路阻抗,且回路阻抗应满足下式要求:
Z.(m)≤2∕3×U。∕I。
式中:Z.(m)-实测接地故障回路阻抗(Ω);
U。---相导体对地的中性导体的电压;
I。---保护电器在规定时间内切断故障回路动作电流(A)
第5.1.9条: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CD)应在施加额定剩余动作电流的情况下测试动作时间,且测试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5.1.10条:电涌保护器(SPD)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SPD的型号规格及安装布置有符合设计要求;
(2)SPD的接线形式应符合设计,接地导线的位置不宜靠近出线位置;
(3)SPD的连接导线应平直、足够短,且不宜大于0.5m.
第5.1.13条:送至建筑智能化工程变送器的电量信号精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状态信号应正确;接收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指令应使建筑电气工程的断路器动作符合指令要求,且手动,自动切换功能均应正常。
第5.2.2条:柜、台、箱、盘的布置及安全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5.2.3条:柜、台、箱相互间或与基础型钢间应用镀锌螺栓连接,且防松零件应齐全;当设计有防火要求时,柜、台、箱的进出口应做防火封堵,并应封堵严密。
第5.2.5条:柜、台、箱、盘应安装牢固,且不应设置在水管的正下方。垂
直度不应大于≤1.5‰,相互间接缝不应大于2㎜,成列盘面偏差不应大于5㎜.
第5.2.7条:低压电器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热元件应安装在散热良好的位置;
(2)断路器的整定值有符合设计要求;
(3)切换压板应接触良好,切换时不应触及相邻的压板;
(4)信号回路的信号灯、按钮、光字牌等动作和信号显示应准确;
(5)金属外壳需做电击防护时,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6)端子排应安装牢固,端子规格应与导线截面积大小适配。
第5.2.9条:电器连接导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接导线应采用多股铜芯绝缘软导线,敷设长度应留有适当裕量;
(2)线束宜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保护层;
(3)与电器连接时,其端部可采用不开口的端子或搪锡;
(4)可转动部分的两端应采用卡子固定。
三、监督与检查:
1、现场巡视检查要点:
1)与保护导体的连接及连接导体最小截面积应符合规范规定;
2)配电盘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3)绝缘电阻测试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测试均应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4)低压成套柜的安装工艺应符合验收规范规定。
2、检验中若有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的项目可签发《监理通知单》令施工单位
限期整改,自检合格后,再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复验。
四、质量验收:
1、检查数量:
1)主控项目:1.2.3.5.7.13:全数检查;6:按每个检验批的配线回路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1个回路;8:按末级配电箱总数量抽查20%,每个被抽查的末级配电箱至少应抽查1个回路,且不应少于1个末级配电箱;9:每个配电箱
不少于1个 ;10:按每个检验批SPD的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1个。
2)一般项目:1:按总数抽查20﹪,且不得少于1台;2:全数检查;3.5~9抽
查10%,且不得少于1台;
2、检验方法:
1)主控项目:1.2.3.10:观察检查:5.6.7:用绝缘电阻测试仪测试;8.9:仪表
测试并查阅试验记录;13:观察检查或查阅检查记录;
2)一般项目:1:水平仪或拉线尺量检查;2:尺量检查;3.8.9:观察检查:5:线坠尺量检查、塞尺检查、拉线尺量检查;6:观察检查并按设计图核对规格型
号。7:观察检查并按设计图核对电器技术参数。
3、验收标准: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