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土建交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土建交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规范名称及编号】《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2002)
【条文摘录】
摘录一:
6.2土建交接检验
主控项目
6.2.1自动扶梯的梯级或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上空,垂直净高度严禁小于2.3m。
6.2.2在安装之前,井道周围必须设有保证安全的栏杆或屏障,其高度严禁小于1.2m。
一般项目
6.2.3土建工程应按照土建布置图进行施工,且其主要尺寸允许误差应为:提升高度-15~+15mm;跨度0~+15mm。
6.2.4根据产品供应商的要求应提供设备进场所需的通道和搬运空间。
6.2.5在安装之前,土建施工单位应提供明显的水平基准线标识。
6.2.6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摘录二:
7.0.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分项工程中的主控项目应进行全验,一般项目应进行抽验,且均应符合合格质量规定。可按附录C表C记录。
2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