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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表格(GB50300-2013)

【湿陷性黄土】01030105 湿陷性黄土场地上静压预制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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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陷性黄土场地上静压预制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5  基础工程

5.1  一般规定

5.1.1  扩展基础、筏形与箱形基础、沉井与沉箱,施工前应对放线尺寸进行复核;桩基工程施工前应对放好的轴线和桩位进行复核。群桩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应为20mm,单排桩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应为10mm。

5.1.2  预制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应符合表5.1.2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应为倾斜角正切值的15%。

 

5.1.3  灌注桩混凝土强度检验的试件应在施工现场随机抽取。来自同一搅拌站的混凝土,每浇筑50m3必须至少留置1组试件;当混凝土浇筑量不足50 III3时,每连续浇筑12h必须至少留置1组试件。对单柱单桩,每根桩应至少留置1组试件。

5.1.4  灌注桩的桩径、垂直度及桩位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4的规定。

 

5.1.5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检验。

5.1.6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时,应采用静载试验的方法对桩基承载力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在有经验和对比资料的地区,设计等级为乙级、丙级的桩基可采用高应变法对桩基进行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应少于l0根。

5.1.7  工程桩的桩身完整性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每根柱子承台下的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1根。

5.5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

5.5.1  施工前应检验成品桩构造尺寸及外观质量。

5.5.2  施工中应检验接桩质量、锤击及静压的技术指标、垂直度以及桩顶标高等。

5.5.3施工结束后应对承载力及桩身完整性等进行检验。

5.5.4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5.5. 4-1、表5.5.4—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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