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窗制作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木门窗制作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一、检验批划分
1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二、检查数量
1 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并不得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2 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0%,并不得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三、主控项目
5.2.2 木门窗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规定材质等级时,所用木材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5.2.3 木门窗应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应符合《建筑木门、木窗》(JG/T122)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5.2.4 木门窗的防火、防腐、防虫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5.2.5 木门窗的结合处和安装配件处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木门窗如有允许限值以内的死节及直径较大的虫眼时,应用同一材质的木塞加胶填补。对于清漆制品,木塞的木纹和色泽应与制品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
5.2.6 门窗框和厚度大于50mm的门窗扇应用双榫连接。榫槽应采用胶料严密嵌合,并应用胶楔加紧。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5.2.7 胶合板门、纤维板门和模压门不得脱胶。胶合板不得刨透表层单板,不得有戗槎。制作胶合板门、纤维板门时,边框和横楞应在同一平面上,面层、边框及横楞应加压胶结。横楞和上、下冒头应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透气孔应通畅。
检验方法:观察。
四、一般项目
5.2.12 木门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刨痕、锤印。
检验方法:观察。
5.2.13 木门窗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门窗框、扇裁口应顺直,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5.2.14 木门窗上的槽、孔应边缘整齐,无毛刺。
检验方法:观察。
5.2.17 木门窗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2.17的规定。
表5.2.17 木门窗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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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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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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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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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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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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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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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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翘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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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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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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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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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框、扇平放在检查平台上,用塞尺检查
|
扇
|
2
|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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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角线长度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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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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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
|
用钢尺检查,框量裁口里角,扇量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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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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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平整度
|
扇
|
2
|
2
|
用1m靠尺和塞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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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高度、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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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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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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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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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钢尺检查,框量裁口里角,扇量外角
|
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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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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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裁口、线条结合处高低差
|
框、扇
|
1
|
0.5
|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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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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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棂子两端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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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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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用钢直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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