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剂型涂料涂饰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溶剂型涂料涂饰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一、检验批划分
1 室外涂饰工程每一栋楼的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室内涂饰工程同类涂料涂饰墙面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涂饰面积30 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二、检查数量
1 室外涂饰工程每100 m2应至少检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m2。
2 室内涂饰工程每个检验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三、主控项目
10.3.2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所选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10.3.3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光泽、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
10.3.4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锈。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0.3.5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10.2.5条的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四、一般项目
10.3.6 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3.6的规定。
表10.3.6 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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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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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涂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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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涂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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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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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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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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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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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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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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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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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光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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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基本均匀光滑无挡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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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均匀一致光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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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手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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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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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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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纹通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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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刷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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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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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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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棱、流坠、皱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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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处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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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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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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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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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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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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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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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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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无光色漆不检查光泽。
10.3.7 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3.7的规定。
表10.3.7 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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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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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涂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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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涂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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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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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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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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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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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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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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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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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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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眼刮平、木纹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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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眼刮平、木纹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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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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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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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光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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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基本均匀光滑无挡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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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均匀一致光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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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手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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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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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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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刷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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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刷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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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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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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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棱、流坠、皱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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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处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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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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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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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8 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检验方法: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