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集成系统接口及系统调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智能化集成系统接口及系统调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一、检验批划分
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检验批。
二、主控项目
4.0.4 接口功能应符合接口技术文件和接口测试文件的要求,各接口均应检测,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
4.0.5 检测集中监视、储存和统计功能时,应匼下列规定:
1 显示界面应为中文;
2 信息显示应正确,相应时间、储存时间、数据分类统计等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每个被集成系统的抽检数量宜为该系统信息点数的5%,且抽检点数不应少于20点,当信息点数少于20点时应全部检测;
4 智能化集成系统抽检点数不宜超过1000点;
5 抽检结果全部符合设计要求,应为检测合格。
4.0.6 检测报警监视及处理功能时,应现场模拟报警信号,报警信息显示应正确,信息显示响应时同应符合设计要求,每个被集成系坑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该系统报警信息点数的10%,抽检结果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成为检测合格。
4.0.7 检测控制和调节功能时,应在服务器和客户端分别输入设置参数,调节和控制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各被集成系统应为部检测,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
4.0.8 检测联动配置及管理功能时,应现场逐项模拟触发信号,所有被集成系统的联功动作均应安全正确、及时和无冲突。
4.0.9 权限管理功能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
4.0.10 冗余功能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一般项目
4.0.11 文件报表生成和打印功能应逐项检测。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
4.0.12 根据分析功能应对各被集成系统逐项检测,全部符合设计要求的应为检测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