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调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调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一、检验批划分
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检验批。
二、主控项目
11.0.3 客观测试应包括下列内容,且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应判定为合格:
1 应测试卫星接受电视系统的接受频段、视频系统指标及音频系统指标;
2 应测量有限电视系统的终端输出电平。
11.0.4 模拟信号的有线电视系统主观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拟电视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1.0.4-1的规定;
表11.0.4-1 模拟电视主要技术指标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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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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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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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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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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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载噪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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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总频道的10%且不少于5个,不足5个全检,且分布于整个工作频段的高、中、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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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噪波,即无“雪花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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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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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波互调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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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总频道的10%且不少于5个,不足5个全检,且分布于整个工作频段的高、中、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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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中无垂直、倾斜或水平条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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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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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扰调制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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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总频道的10%且不少于5个,不足5个全检,且分布于整个工作频段的高、中、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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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中无移动、垂直或斜图案,即无“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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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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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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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总频道的10%且不少于5个,不足5个全检,且分布于整个工作频段的高、中、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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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中无沿水平方向分布在右边一条或多条轮廓线,即无“重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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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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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亮度
时延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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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总频道的10%且不少于5个,不足5个全检,且分布于整个工作频段的高、中、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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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中色、亮信息对齐,即无“彩色鬼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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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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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波交流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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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总频道的10%且不少于5个,不足5个全检,且分布于整个工作频段的高、中、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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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中无上下移动的水平条纹,即无“滚道”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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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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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音和调频
广播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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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总频道的10%且不少于5个,不足5个全检,且分布于整个工作频段的高、中、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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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背景噪声,如丝丝声、哼声、蜂鸣声和串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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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图像质量主观评价评分应符合表11.0.4-2的规定:
表11.0.4-2 图像质量主观评价评
图像质量主观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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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值(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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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质量极佳,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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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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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质量好,比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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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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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质量一般,尚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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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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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质量差,勉强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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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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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质量低劣,无法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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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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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评价项目可包括图像清晰度、亮厦、对比度、色彩还原性、图像色彩及色饱和度等内容;
3) 评价人员数量不宜少于5个,各评价人员应独立评分,并应取算术平均值为评价结果;
4) 评价项目的得分值不低于4分的应判定为合格。
三、一般项目
11.0.5 对于基于HFC或同轴传输的双向数字电视系统下行指标的测试,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11.0.6 对于基于HFC或同轴传输的双向数字电视系统上行指标的测试,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11.0.7 数字信号的有线电视系统主观评价的项目和要求应符合表11.0.7的规定,且测试时应选择源图像和源声音均较好的节目频道。
表11.0.7 数字信号的有线电视系统主观评价的项目和要求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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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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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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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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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清晰,色彩鲜艳,无马赛克或图像停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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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本规范第11.0.4条第2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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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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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白清晰;音质无明显失真;
不应出现明显的噪声和杂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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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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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音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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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显的图像滞后或超前于声音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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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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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频道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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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频道切换时不能出现严重的马赛克或长时间黑屏现象;节目切换平均等待时间应小于2.5s,最大不应超过3.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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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加密频道和不在同一射频频点的节目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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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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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可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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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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