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1.7.2 无机玻璃钢风管制柞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1.3 无机玻璃钢风管制作
11.3.1 本节适用于无机玻璃钢(玻璃纤维氯氧镁水泥)风管及法兰的制作。
检查数量 按制作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10件。
(I)主控项目
11.3.2 风管的规格、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尺量和观察检查。
11.3.3 风管无贯穿性裂缝,不返卤,玻璃丝布无裸露。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II)一般项目
11.3.4 风管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折角平直,圆弧均匀,两端面平行,表面凹凸不大于8mm;
2 风管与法兰连接牢固,翻边基本平整宽度不小于10mm。
检验方法 观察和拉线、尺量检查。
11.3.5 风管外观应符合下列规定:
风管表面无破损、缺棱掉角;无裂痕、划痕、凹凸等缺陷。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11.3.6 风管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3.6的规定
表11.3.6 无机玻璃钢风管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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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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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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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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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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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形风管外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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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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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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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尺量互成90°的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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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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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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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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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形风管大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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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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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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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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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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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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