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批复);
3.人防工程立项批复;(验原件)
4.河南省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验原件)
6.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防水检测报告);
7.河南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人防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
8.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9.地基验槽、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原件1份)
10.防护(防化)设备产品和安装质量检测报告;(原件1份)
11.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2.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1份)
13.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和使用功能试验资料;
14.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15.人防工程施工图建筑总说明与战时平面图(竣工图蓝图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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