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水系统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Ⅱ)非金属管道填写示例
空调水系统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Ⅱ)非金属管道填写说明
主控项目:
1.空调水系统设备、附属设备、管道、配件、阀门的型号、规格、材质及规格形式应符合设计规定。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材料进场验收记录,观察检查外观质量。
2.管道与水泵、制冷机组必须柔性连接,与其连接的管道应设置独立支架。观察检查。
3.管道接口不得设于套管内,竖直套管应高出地面20~50mm,其他部位套管应与面层平齐。套管不得作为管道支撑,保温套管及其周围用不燃绝热材料填塞。观察检查。
4.补偿器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应进行预拉(压)并在预拉(压)前固定。固定支架结构形式、固定位置、导向支架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观察检查。
5.水系统应在冲洗、排污合格,水质正常后才能与制冷机组、空调设备贯通。观察检查和检查冲洗记录。
6.阀门安装位置、高度、进出口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连接牢固紧密。保温管上阀门连接牢固紧密。按图纸核对。并观察检查。
7.工作压力大于1.0MPa及主干管切断阀门应进行验收和严密性试验。试验要求按第9.2.4条第3款执行。检查试验记录。
8.管道安装完毕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可采取分区、分层和系统进行。试压要求按第9.2.3条执行。
9.隐蔽管道必须按第3.0.11条规定执行。
一般项目:
1.2.3.当采用硬聚氯乙烯(PVC-U)、聚丙烯(PP-R)、聚丁烯(PB)与交联聚乙烯(PEX)等有机材料管道时,其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技术要求的规定。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尺量和观察检查。
4.非金属管道与金属支吊架之间应有隔绝措施,不可直接接触。热水管道还应加宽接触面积。观察检查。
5.管道支吊架型式、位置、间距、标高应符合设计或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若设计无规定,则按第9.3.8条规定执行。
6.阀门、集气缸、自动排气装置、除污器(水过滤器)等管道部件安装在符合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同时应符合第9.3.10条规定。对照设计文件尺量,观察和操作检查。
7.闭式系统管路应在系统最高处及所有可能积聚空气的高点设置排气阀,最低点设排水管、排水阀。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