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 本章适用于建筑屋面节能工程,包括采用松散保温材料、现浇保温材料、喷涂保温材料、板材、块材等保温隔热材料的屋面节能工程的质量验收。
7.1.2 屋面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屋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7.1.3 屋面保温隔热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基层;
2 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板材缝隙填充质量;
3 屋面热桥部位;
4 隔汽层。
7.1.4 屋面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找平层和防水层的施工,避免保温隔热层受潮、浸泡或受损。
7.2.1 用于屋面节能工程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 个试样进行检查;
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7.2.2 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3 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 组。
7.2.4 屋面保温隔热层的敷设方式、厚度、缝隙填充质量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100m2 抽查一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 处。
7.2.5 屋面的通风隔热架空层,其架空高度、安装方式、通风口位置及尺寸应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要求。架空层内不得有杂物。架空面层应完整,不得有断裂和露筋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100m2 抽查一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 处。
7.2.6 采光屋面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气密性应符合设计要求。节点的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采光屋面的可开启部分应按本规范第6 章的要求验收。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7 采光屋面的安装应牢固,坡度正确,封闭严密,嵌缝处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淋水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8 屋面的隔汽层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隔汽层应完整、严密。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100m2 抽查一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 处。
7.3.1 屋面保温隔热层应按施工方案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松散材料应分层敷设、按要求压实、表面平整、坡向正确;
2 现场采用喷、浇、抹等工艺施工的保温层,其配合比应计量准确,搅拌均匀、分层连续施工,表面平整,坡向正确。
3 板材应粘贴牢固、缝隙严密、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称重检查。
检查数量:每100m2 抽查一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 处。
7.3.1 金属板保温夹芯屋面应铺装牢固、接口严密、表面洁净、坡向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3.3 坡屋面、内架空屋面当采用敷设于屋面内侧的保温材料做保温隔热层时,保温隔热层应有防潮措施,其表面应有保护层,保护层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100m2 抽查一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