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驱动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整机安装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电力驱动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整机安装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主控项目:
1.安全保护验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检查以下安全装置或功能:
①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当控制柜三相电源中任何一相断开或任何二相错接时,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应使电梯不发生危险故障。
注:当错相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时可没有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②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动力电路、控制电路、安全电路必须有与负载匹配的短路保护装置;动力电路必须有过载保护装置。
③限速器
限速器上的轿厢(对重、平衡重)下行标志必须与轿厢(对重、平衡重)的实际下行方向相符。限速器铭牌上的额定速度、动作速度必须与被检电梯相符。
④安全钳
安全钳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⑤缓冲器
缓冲器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⑥门锁装置
门锁装置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⑦上、下极限开关
上、下极限开关必须是安全触点,在端站位置进行动作试验时必须动作正常。在轿厢或对重(如果有)接触缓冲器之前必须动作,且缓冲器完全压缩时,保持动作状态。
⑧轿顶、机房(如果有)、滑轮间(如果有)、底坑停止装置
位于轿顶、机房(如果有)、滑轮间(如果有)、底坑的停止装置的动作必须正常。
2)下列安全开关,必须动作可靠:
①限速器绳张紧开关;
②液压缓冲器复位开关;
③有补偿张紧轮时,补偿绳张紧开关;
④当额定速度大于3.5m/s时,补偿绳轮防跳开关;
⑤轿厢安全窗(如果有)开关;
⑥安全门、底坑门、检修活板门(如果有)的开关;
⑦对可拆卸式紧急操作装置所需要的安全开关;
⑧悬挂钢丝绳(链条)为两根时,防松动安全开关。
2.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在联动试验中必须动作可靠,且应使驱动主机立即制动。
2)对瞬时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重量;对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125%额定载重量。当短接限速器及安全钳电气开关,轿厢以检修速度下行,人为使限速器机械动作时,安全钳应可靠动作,轿厢必须可靠制动,且轿底倾斜度不应大于5%。
3.层门与轿门的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每层层门必须能够用三角钥匙正常开启。
2)当一个层门或轿门(在多扇门中任何一扇门)非正常打开时,电梯严禁启动或继续运行。非正常打开时,电梯严禁启动或继续运行。
4.曳引式电梯的曳引能力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轿厢在行程上部范围空载上行及行程下部范围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下行,分别停层3次以上,轿厢必须可靠地制停(空载上行工况应平层)。轿厢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电梯必须可靠制动。
2)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且驱动主机按轿厢上行方向连续运转时,空载轿厢严禁向上提升。
一般项目:
1.曳引式电梯的平衡系数应为0.4~0.5。
2.电梯安装后应进行运行试验;轿厢分别在空载、额定载荷工况下,按产品设计规定的每小时启动次数和负载持续率各运行1000次(每天不少于8h),电梯应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
3.噪声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房噪声:对额定速度小于等于4m/s的电梯,不应大于80dB(A);对额定速度大于4m/s的电梯,不应大于85dB(A)。
2)乘客电梯和病床电梯运行中轿内噪声:对额定速度小于等于4m/s的电梯,不应大于55dB(A);对额定速度大于4m/s的电梯,不应大于60dB(A)。
3)乘客电梯和病床电梯的开关门过程噪声不应大于65dB(A)。
4.平层准确度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额定速度小于等于0.63m/s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15mm的范围内。
2)额定速度大于0.63m/s且小于等于1.0m/s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30mm的范围内。
3)其他调速方式的电梯,应在±15mm的范围内。
5.运行速度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电源为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轿厢载有50%额定载荷时,向下运行至行程中段(除去加速加减速段)时的速度,不应大于额定速度的105%,且不应小于额定速度的92%。
6.观感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轿门带动层门开、关运行,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应无刮碰现象。
2)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之间各自的间隙在整个长度上应基本一致。
3)对机房(如果有)、导轨支架、底坑、轿顶、轿内、轿门、层门及门地坎等部位应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