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整机安装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整机安装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主控项目:
1.在下列情况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必须自动停止运行,且第4款至第11款情况下的开关断开的动作必须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
1)无控制电压。
2)电路接地的故障。
3)过载。
4)控制装置在超速和运行方向非操纵逆转下动作。
5)附加制动器(如果有)动作。
6)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部件(如链条或齿条)断裂或过分伸长。
7)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无意性)缩短。
8)梯级、踏板或胶带进入梳齿板处有异物夹住,且产生损坏梯级、踏板或胶带支撑结构。
9)无中间出口的连续安装的多台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中的一台停止运行。
10)扶手带入口保护装置动作。
11)梯级或踏板下陷。
2.应测量不同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测量时,电子元件应断开。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000Ω/V,且其值必须大于:
1)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MΩ。
2)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MΩ。
3.电气设备接地必须符合《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第4.10.1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1.整机安装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梯级、踏板、胶带的楞齿及梳齿板应完整、光滑。
2)在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入口处应设置使用须知的标牌。
3)内盖板、外盖板、围裙板、扶手支架、扶手导轨、护壁板接缝应平整。接缝处的凸台不应大于0.5mm。
4)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啮合深度不应小于6mm。
5)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间隙不应小于4mm。
6)围裙板与梯级、踏板或胶带任何一侧的水平间隙不应大于4mm,两边的间隙之和不应大于7mm。当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踏板或胶带之上时,踏板表面与围裙板下端之间的垂直间隙不应大于4mm。当踏板或胶带有横向摆动时,踏板或 胶带的侧边与围裙板垂直投影之间不得产生间隙。
7)梯级间或踏板间的间隙在工作区段内的任何位置,从踏面测得的两个相邻梯级或两个相邻踏板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6mm。在自动人行道过渡曲线区段,踏板的前缘和相邻踏板的后缘啮合,其间隙不应大于8mm。
8)护壁板之间的空隙不应大于4mm。
2.性能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下,梯级、踏板或胶带沿运行方向空载时的速度与额定速度之间的允许偏差为±5%。
2)扶手带的运行速度相对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速度允许偏差为0~+2%。
3.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制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应进行空载制动试验,制停距离应符合表6.3.6-1的规定。
表6.3.3﹣1制停距离
额定速度(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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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停距离范围(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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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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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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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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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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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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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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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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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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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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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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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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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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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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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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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速度在上述数值之间,制停距离用插入法计算。制停距离应从电气制动装置动作开始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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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动扶梯应进行载有制动载荷的制停距离试验(除非制停距离可以通过其他方法检验),制动载荷应符合表6.3.6-2规定,制停距离应符合表6.3.6-1的规定;对自动人行道,制造商应提供按载有表6.3.6-2规定的制动载荷计算的制停距离,且制停距离应符合表6.3.6-1的规定。
表6.3.3﹣2制动载荷
梯级、踏板或胶带的名义宽度(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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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每个梯级上的载荷(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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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从行道每0.4m长度的载荷(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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Ζ≤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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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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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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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Ζ≤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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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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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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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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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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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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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自动扶梯受截=载的梯级数量由提升高度除以最大可见梯级踢板高度求得,在试验时允许将总制动载荷分布在所求得的2/3的梯级上。
2 当自动人行道倾斜角度不大于6°,踏板或胶带的名义宽度大干1.1m时,宽度每增加0.3m ,制动荷载应在每0.4m长度上增加25kg
3 当自动人行道在长度范围内有多个不同倾斜角度(高度不同)时,制动荷载应仅考虑到那些组合成最不利载荷的水平区段和倾斜区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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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气装置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电源插座、检修和维护所必需的照明电源。
2)配线应符合《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第4.10.4、4.10.5、4.10.6条的规定。
5.观感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上行和下行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梯级、踏板或胶带与围裙板之间应无刮碰现象(梯级、踏板或胶带上的导向部分与围裙板接触除外),扶手带外表面应无刮痕。
2)对梯级(踏板或胶带)、梳齿板、扶手带、护壁板、围裙板、内外盖板、前沿板及活动盖板等部位的外表面应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