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主控项目
1.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砖抽检数量应符合第5.2.1条规定。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第4.0.12条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2.砌体灰缝砂浆应密实饱满,砖墙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砖柱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饱满度不得低于90%。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3块砖,取其平均值。
3.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上的地区,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普通砖砌体斜搓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多孔砖砌体的斜槎长高比不应小于1/2。斜槎高度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搓时,除转角处,可留直搓,但直搓必须做成凸搓,且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应符合第5.2.4条规定。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1.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内外搭砌,上、下错缝。清水墙、窗间墙无通缝;混水墙中不得有长度大于300mm的通缝,长度200mm~300mm的通缝每间不超过3处,且不得位于同一面墙体上。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砌体组砌方法抽检每处应为3m~5m。
2.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水平灰缝厚度用尺量10皮砖砌体高度折算。竖向灰缝宽度用尺量2m砌体长度折算。
3.砖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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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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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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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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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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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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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线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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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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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经纬仪和尺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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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重墙、柱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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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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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墙、柱顶面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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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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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准仪和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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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小于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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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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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垂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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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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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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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2m托线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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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小于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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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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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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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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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或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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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全部阳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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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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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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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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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平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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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墙、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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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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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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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小于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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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水墙、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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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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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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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缝平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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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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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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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5m线和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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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小于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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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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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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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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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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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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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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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小于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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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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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下下窗口偏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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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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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底层窗口为准,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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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小于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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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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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墙游丁走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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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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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每层第一皮砖为准,用吊线和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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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小于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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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抽样数量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