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零、部件加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钢结构零、部件加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主控项目
1.钢材、铜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2.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国外进口钢材;
2)钢材混批;
3)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4)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5)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6)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3.钢材切割面或剪切面应无裂纹、夹渣、分层和大于1mm的缺棱。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放大镜及百分尺检查,有疑义时作渗透、磁粉或超声波探伤检查。
4.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6℃、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2℃时,不应进行冷矫正和冷弯曲。碳索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时,加热温度不应超过900℃。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后应自然冷却;当零件采用热加工成型时,加热温度应控制在900~1000℃;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温度分别下降到700℃和800℃之前,应结束加工:低合金结构钢应自然冷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制作工艺报告和施工记录。
5.气割或机械剪切的零件,需要进行边缘加工时,其刨削量不应小于2.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工艺报告和施工记录。
6.A、B级螺栓孔(Ⅰ类孔)应具有H12的精度,孔壁表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12.5μm。其孔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的规定。
C级螺栓孔(Ⅱ类孔),孔壁表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25μm,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钢构件数量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游标卡尺或孔径量规检查。
表1-1 A、B级螺栓孔径的允许偏差(mm)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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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栓公称直径、螺栓孔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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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栓公称直径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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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栓孔直径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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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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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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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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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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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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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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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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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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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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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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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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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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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 C级螺栓孔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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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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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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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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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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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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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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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t,且不应大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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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
1.钢板厚度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型钢的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每一品种、规格的钢板抽查5处。
检验方法:用游标卡尺和钢尺量测。
2.钢材的表面外观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钢材的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值的1/2;
2)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规定的C级及C级以上;
3)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气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1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切割面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用钢尺、塞尺检查。
表2-1 气割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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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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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件宽度、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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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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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割而平面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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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t,且不应大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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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纹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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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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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缺口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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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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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t为切剖面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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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剪切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切割面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用钢尺、塞尺检查。
表2-2 机械剪切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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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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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件宽度、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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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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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缘缺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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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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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钢端部垂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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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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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伤,划痕深度不得大于0.5mm,且不应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的1/2;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冷矫正和冷弯曲的最小曲率半径和最大弯曲矢高应符合表3-1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冷矫正和冷弯曲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表3-1 冷矫正和冷弯曲的最小曲率半径和最大弯曲矢高(mm)
钢材矫正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矫正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表3-2 钢材矫正后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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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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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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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板的局部平面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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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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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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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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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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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钢弯曲矢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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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1000且不应太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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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钢肢的垂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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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0双肢栓接角钢的
角度不得大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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槽钢翼缘剥腹板的垂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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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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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字钢、H型钢翼缘对腹板的垂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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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O且不大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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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边缘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加工面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实测检查。
表4-2 边缘加工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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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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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件宽度、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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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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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边直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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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3000,且不应大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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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两边夹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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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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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面垂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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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t,且不应大于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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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面表面粗糙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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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螺栓孔孔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钢构件数量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钢尺检查。
表5-1 螺栓孔孔距允许偏差(mm)
螺栓孔孔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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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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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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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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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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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组内任意两孔间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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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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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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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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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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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两组的端孔间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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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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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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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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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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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在节点中连接板与一根杆件相连的所有螺栓孔为一组;
2 对接接头在拼接板一侧的螺栓孔为一组;
3 在两相邻节点或接头间的螺栓孔为一组,但不包括上述两款所规定的螺栓孔;
4 受弯构件冀缘上的连接螺栓孔,每米长度范围内的螺栓孔为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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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栓孔孔距的允许偏差超过表5-1规定的允许偏差时,应采用与母材材质相匹配的焊条补焊后重新制孔。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